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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内审指导检查 构建审计监督合力

发布时间:2025-11-07 09:42 文档来源:阳泉市审计局 [打印] [关闭]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和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等相关法规,市审计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检查。重点抽取核查了2023年至2024年市级10家部门单位委托社会审计(咨询)机构审计(审核)的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政府投资、财务收支等6个方面的16个项目档案,就会计师事务所、造价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执业准则和履行必需的工作程序情况,是否执行恰当的审计(审核)程序,以及出具相关报告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规性等内容进行了检查,进一步促进中介机构规范诚信执业、提高审计质量,构建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监督合力,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。

检查发现,个别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不规范,社会审计机构未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管理情况,履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,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未能达到预期目标。部分社会审计机构履行审计程序不严格,审计取证不完整、不充分,审计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、资料不完整等问题较为普遍。

针对部分市直单位内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审计建议:一是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,树立起“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”的观念;二是要明确内审定位与权限,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;三是要完善内审管理制度与流程,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;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,不能“一审了之”,避免“审计走过场”;五是对委托中介机构的项目要全程参与,不能“一委了之”,避免审计质量不高,报告失真。

针对部分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,审计建议:一是要严格执行审计准则,杜绝为迎合委托方需求而简化程序、妥协让步,守住专业底线;二是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,加强从业人员培训,更新知识储备;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,对违规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;四是要强化质量管控,建立全流程质量复核制度,从证据收集到报告出具,都要有专人严格把控,避免因“重业务、轻质量”导致的风险;五是要加强行业交流,学习同业先进水平,推动本单位审计业务质量的提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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